中机国际“安全生产月”系列报道 ▎坚守安全红线,促进安全发展

2019-06-18

坚守安全红线,促进安全发展

副总经理、市政环保设计研究院院长 谢立祥

 

安全生产是关乎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是企业生存与发展的根基,是不可逾越的一条红线。近年来,随着公司业务转型的不断推动,市政环保设计研究院EPC项目增长迅速,并且依然表现出强劲动力。2016-2018年市政环保院设计研究院EPC项目从500万左右增长到一个多亿,业务增长步伐加快的同时,也使安全生产管理面临了新的挑战。

 

市政环保EPC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特点鲜明,净水厂、污水厂等场站及岩土勘察项目常涉及深基坑高边坡,属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国家相关文件对此类项目勘察设计和现场施工管理都提出了新要求,施工管理危险性相对较大。市政道路、桥梁、给排水管网及城镇燃气等项目施工现场往往场地有限,周边环境复杂、结构物多、管线交错、人流车流等社会因素多、交通导行和施工变化频繁,现场安全生产管理难度大。土壤污染修复等项目施工现场生产条件差,不确定因素多,安全隐患多。

 

针对市政环保设计研究院安全生产现状和业务特点,需要不断完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提高防控能力,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促进安全发展。

 

一、以政策为导向,认识安全生产管理新局势

要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国家法律法规是准绳,是导向。近年来,国家颁布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2014年修正后的《安全生产法》明确了安全生产工作的工作方针即“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明确经营企业为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提出,推进工程建设领域信用建设,加大对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事故的企业和责任人惩戒力度。2017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中强调,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特别要强化对深基坑……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管理”。

 

随着国家安全生产的政策不断在完善,企业作为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和安全生产管理的核心,对新局势、新要求的把控尤为重要。市政环保设计研究各生产部门应紧跟目前安全生产局势,以政策为导向,不断完善自身安全生产短板,提升安全生产绩效。

 

二、以制度管理为原则,进一步强化落实安全生产管理

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必须严格执行,不打折扣。各生产部门应强化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坚持安全生产管理方针,坚持部门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管生产的同时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按照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明确的各级负责人和各岗位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责任范围,将安全管理责任层层分解,责任到人。同时加强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和考核,建立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制度,形成安全生产管理闭环,采用“PDCA”动态循环模式持续改进安全生产工作,不断提升安全管理效能。

 

各部门要严格按相关要求组织生产,将生产安全作为使命记在心里,作为责任扛在肩上,作为发展理念武装到头脑。

 

三、从实际情况出发,不断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

安全教育和培训对提高人员安全素质、提高公司安全生产水平、促进公司安全文化建设的作用不言而喻。公司业务向总承包转型中,设计岗位人员开始转向现场管理工作岗位,角色转换阶段首先应确保岗位人员具备相适应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的意识、知识和能力。

 

从事总承包项目的生产部门要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制定安全生产培训计划,结合公司安全生产培训内容做相应补充和加强,尤其要注意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技术要求、防范重点、安全生产事故案例警示教育等内容,形成多层次、多频次、全覆盖的安全教育,提升人员安全操作技能、风险识别和管控、现场应急处理处置等方面岗位能力。

 

四、筑牢安全意识,促进企业安全发展

认识了当前政策,具备了工作能力,还要牢固树立安全生产意识,守住安全生产的红线。对安全生产的监管、现场的巡查、设备设施的检查和维护一项都不能放松,对危险源的识别、风险的评估、风险的管控一个环节也不能少。要以人为本,弘扬生命至上,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确保人身安全健康,保证生产活动有序进行。安全工作的松懈就是红线,不能触碰;坚持底线思维,坚守安全红线,就是坚守企业发展的根基。